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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站建设

发布日期:2019-09-26    作者:     来源: 信息技术处    点击:

一、子站建设申请流程

网站建设申请流程

1、有网站建设需求的部门(院系),请于西安医学院信息技术处网站下载专区下的网络信息中心处下载《西安医学院站群系统子站建设申请表》并填写。

2、网站申请建站部门(院系)经本部门(院系)负责人同意,与信息技术处网站建设负责人联系,提出建设需求,包括页面风格、布局、栏目设置等具体细节。

3、信息技术处经与工程师核算建设费用,同意网站建设申请。

4、网站建设部门(院系)负责人至党委宣传部审核,经党委宣传部同意,至信息技术处备案。

5、网站建设部门(院系)负责人将申请表交由智慧校园建设领导小组,经智慧校园建设领导小组同意后,信息技术处组织网站开发和实现。

6、信息技术处联系人:吕艳峰,联系电话:86177635。

二、申请表填写说明

1、每一个网站,需独立提交一份申请表。

2、网站申请建站部门需详细填写网站主要栏目和内容一栏。并按照流程,经本部门、信息技术处、党委宣传部、智慧校园建设领导小组依次同意后实施,申请表最后返回至信息技术处网络信息中心。

3、网站的开发需要时间,一般不小于7个工作日,请有紧急需求的部门(院系)合理安排时间,准备好建设网站所需素材,并提前联系信息技术处。

4、网站信息负责人为部门(院系)网站日常信息发布与维护的工作人员;网站责任人为部门(院系)信息化工作的分管领导;网站安全责任人为部门(院系)的主要负责人。

三、网站备案登记须知

1、网站备案登记应符合《西安医学院网络信息管理办法》和《西安医学院数据中心的管理办法》的相关要求,由各部门(院系)进行。各部门(院系)下属单位的网站由其主管部门(院系)出面登记备案。

2、在备案登记时,各部门(院系)应同时提交网站运行维护、信息发布、内容保密审查和安全责任制等管理制度。

3、未经批准,建站部门不得在网站上开设BBS电子公告牌、电子白板、电子论坛、网络聊天室等交互性栏目。如须开设留言板,留言板应具有审核发布功能,由网站信息负责人管理。

4、建站部门不得在网站上对外提供FTP、Email、Proxy等网络信息服务,不得利用网站发布商业信息、从事商业活动。

5、建站部门应建立长效安全责任制,指定专人管理。

6、建站部门应加强监控管理,严密防范主页篡改;后台管理入口不得在主页上公开,管理账户必须使用数字、字母(大小写)和字符组合的强壮密码,并定期更新;应定期检查信息系统(网站),清理废弃、可疑文件及无效链接,防止盗链、暗链。

7、严禁在网站上公示“个人敏感信息”,不能将身份证件号码、家庭住址、电话号码、出生日期等个人敏感信息进行公示。

四、申请表下载地址

点击此处下载:西安医学院站群系统子站建设申请表